校机关各处、室、中心、直属单位,各学院、直属系、教学研究部(所):
为调动全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,根据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51号)、《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粤府〔1995〕64号)和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》(粤府〔1997〕31号)以及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(暂行)》(中新教〔2013〕14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太阳集团2138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。全校共有13个校内教学单位申报了17个成果项 目,经专家资格审核、网络评审、集中评审,评选出校级成果奖一等奖4项, 二等奖2项,三等奖3项。评审结果已进行公示并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。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太阳集团2138
2019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