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机关各处、室、中心、直属单位,各学院、直属系、教学研究部(所):
为调动全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,根据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51号)、《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粤府〔1995〕64号)和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》(粤府〔1997〕31号)以及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(暂行)》(中新教〔2013〕14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太阳集团2138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(中新教务〔2018〕40号)。共有13个校内教学单位申报了17个成果项目,经专家资格审核、网络评审、集中评审,评选出校级成果奖一等奖3项,二等奖3项,三等奖3项,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,共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拟获奖成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太阳集团2138反映。
联系人:柳爽
电话:0769-82676893
邮箱:619900469@qq.com
附件: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名单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太阳集团2138
2019年1月2日